台南市副議長林炳利涉用親友當人頭詐領助理費,檢調昨天傳喚25人。林炳利因病住院,擇日傳喚。南檢今天訊後聲押林炳利的洪姓妻子,洪女否認犯行,台南地院晚間裁定羈押禁見。
台南地方法院發言人林福來今晚發布新聞稿指出,洪女不否認負責林炳利服務處的管帳及財務,且有以「人頭助理方式」向台南市議會申領助理公費,並由她統一保管,以供提領、轉帳使用等;但洪女僅坦承涉犯偽造文書罪,矢口否認有何貪污犯行,林炳利也不知情。
台南地院羈押庭認定此案詐領助理費逾新台幣1860萬元,金額龐大,涉案人頭助理達10多人,洪女又否認犯行,被告及共犯間涉案事實情節、分工及金錢流向等有待清查釐清,裁定羈押洪女,並禁止接見通信。
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錢鴻明昨天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及台南市調查處,同步搜索林炳利住處、服務處及研究室共12處,並傳喚被告23人及證人2人到案。
南檢調查,林炳利與洪姓妻子、林姓女兒、洪姓外甥於民國99年12月25日至110年11月16日間,利用親友充當人頭詐領助理費。南檢訊後聲押洪女,林女及洪男各以10萬元、5萬元交保。林炳利因病住院未到案說明,檢方將擇日傳喚。
(封面圖/翻攝自林炳利服務團隊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