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涉侵占中信金控資產及利益輸送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等案,一審獲無罪。二審高院考量仍有可能改判有罪,裁定辜仲諒明年1月1日起延長限制出境8個月。
辜仲諒被控侵占中信金控資產約3億美元並利益輸送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一審判無罪,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因辜仲諒等多名被告的限制出境期限即將到期,法官之前傳喚辜仲諒等人到庭,就有無延長限制出境進行訊問。
高院日前裁定指出,審核全案卷證,並聽取檢察官、被告及辯護人意見等,審酌被告朱國榮、林桂馨經原審認定有罪,被告辜仲諒、張素珠、吳豐富、李聲凱雖經原審認定無罪,然依全案事證,初步觀之,仍有改判有罪之相當可能性,且所涉罪名之本刑不輕。
高院考量,趨吉避凶、脫免刑責、不甘受罰為基本人性,對被告等人身自由應為一定限制,而限制出境、出海對其等人身、居住及遷徙權利影響較微,未逾必要程度,因此裁定辜仲諒等人從111年1月1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可抗告。
(封面圖/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