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六月台南復興所員警開警車支援追捕毒販,途中與一名騎車直行林姓男子碰撞,林姓男子當場重摔倒地,嚴重腦出血變成植物人,林男母親向警方提告過失傷害,但南檢認定林男沒注意警笛,判警方無肇責,每個月高達7萬多醫療與看護費的經濟壓力,讓林媽媽欲哭無淚,質疑為何沒有法令可以保護遇到類似意外的無辜民眾?目前她已經提出監護宣告,將聲請國賠。
▼員警追捕毒販途中與一名騎車直行林姓男子碰撞。(圖/東森新聞)
受傷騎士的阿嬤:「不能接受啊,但也沒辦法。」阿嬤越講越傷心,因為一場車禍讓從小呵護到大的寶貝孫子,意外成了植物人。
受傷騎士的媽媽:「我會故意不要去動到他,看他會不會有反應,張開眼睛的話是還會,他應該是有聽到聲音,但是他什麼事情都不知道。」林媽媽在病床旁邊叫寶貝兒子名字,卻沒有任何回應。這起事故發生在去年六月,林姓男子當天騎車行經台南永康中華路與中山南路,遇到警車追毒犯,雙方發生碰撞,造成林姓騎士嚴重腦出血變成植物人。
受傷騎士的媽媽:「警察抓壞人真的很危險也很辛苦,但兒子他沒有做錯什麼事情,我們也遵守交通規則,為什麼要我們自己去承擔?」每個月高達7萬多醫療與看護費的經濟壓力,讓林媽媽欲哭無淚,他向警方提告傷害,但開車員警稱,當時已鳴警笛警示燈並按喇叭,放慢速度通過。分局則強調,無論轉彎車或直行車,警方只要鳴警笛就有道路優先使用權,另外車檢會鑑定報告也稱是傷者未注意警笛聲,警方無肇責也無過失責任,最終南檢做出不起訴處分。
台南永康分局督察組長洪介文:「針對家屬請求國賠告訴的程序,本分局都予以尊重,並持續對家屬來做關懷。」雖然檢察官對員警不起訴,但林媽媽強調,會針對警方值勤急迫性與正當性提出宣告聲請國賠,另外也希望能夠修法保護遇到類似意外的無辜民眾。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