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歲女未婚生子怕被媽媽罵 悶死男嬰藏屍衣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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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一名28歲陳姓女子未婚生子,因為擔心遭母親責罵,竟然將男嬰悶死後藏屍衣櫃,一審法官將陳女依生母殺嬰罪判刑1年2月、緩刑3年,案經上訴二審,近日台南高分院的判決也出爐了。

▼陳女被控生母殺嬰罪判刑1年2月、緩刑3年。(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Pixabay)

根據一審判決書指出,該名28歲陳姓女子原本在餐廳工作,2019年4月至6月間與男友發生關係懷孕,雙方在8月分手,但陳女害怕被母親指責,因此始終不敢將實情告知母親,甚至也沒到婦產科產檢。2020年2月2日,陳女在友人住處產下一名體重3260公克的男嬰,男嬰呱呱墜地後嚎啕大哭,陳女接著把臍帶剪斷,便將孩子放在床上,孩子隨後疑似因為趴睡,或外力導致窒息死亡,陳女事後將孩子的遺體藏在衣櫃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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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女之後因為身體出現不適症狀就醫,醫生檢查發現她生產過,趕緊通報社工到場了解,才讓整起事件因此曝光。陳女出庭時,坦承生產一事,但聲稱男嬰出生當天就死亡,因此才將男嬰遺體放進塑膠袋、藏在衣櫃內。對此,法官根據法醫相驗報告,認定陳女是產下活產男嬰,同時排除男嬰猝死的可能,認定陳女涉犯生母殺嬰罪。

▼陳女將男嬰屍體藏在衣櫃。(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Pixabay)

一審法官認為,陳女未婚生子承受巨大壓力,生產後受到疫情影響又失業,且考量到陳女無前科、人格特質及家庭管教方式,成長過程頗受波折,誠有可憫之處,依生母殺嬰罪判處陳女1年2月徒刑、緩刑3年,並依《家庭暴力防治法》諭知陳女於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且判决確定後1年內,每月須接受2次之心理路商或心理治療。案經檢方提起上訴,台南高分院今(14)日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全案可上訴。

▼高等法院維持一審判決。(圖/翻攝自Google Ma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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