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雅典奧運奪銀的國體大射箭隊總教練陳詩園,涉嫌在辦理射箭器材採購案時將標案訊息透露業者,並讓業者以不合格器材驗收通關。桃園地檢署依詐欺等罪起訴他、業者和另名教練。
今年40歲的陳詩園曾在2004雅典奧運男子射箭團體賽摘下銀牌,根據國立體育大學官網,陳詩園目前擔任副教授級專業人員兼射箭隊總教練。
桃園地檢署起訴書指出,國體大射箭隊在民國107年9月間接受教育部體育署新台幣100萬元經費補助,辦理當年度的「射箭器材及耗材」採購案,採公開招標及最低標決標方式,並在同年9月11日上網公告、9月25日截止投標、9月26日開標。
起訴書指出,根據政府採購法規定,「機關辦理採購,其招標文件於公告前應予保密」,然而陳詩園卻指示採購承辦人、國立體育大學藍姓射箭隊女教練,在採購案公開招標前,於同年7月16日將器材估價單、耗材估價單等檔案傳給桃園某體育用品社61歲張簡姓業者。
陳詩園又在當天稍晚,將改善訓練器材經費表、射箭隊發展特色經費,以及耗材規格等採購案相關文件傳給張簡姓業者。
起訴書指出,同年9月7日,張簡姓業者向陳詩園詢問「可以先告知NS規格磅數嗎」、「幾吋、幾磅、數量」、「全都木芯嗎」時,陳詩園回復「全木芯」,以此方式洩漏採購案相關資訊給張簡姓業者。
該標案在同年9月26日辦理第1次開標時流標,同年10月4日辦理第2次開標,僅張簡姓業者的體育用品社投標,並以85萬元得標。
起訴書指出,採購案在履約階段,因採購契約內的卸弦架、中央安定桿、放箭器等器材進口延遲,導致張簡姓業者無法在驗收日交貨,陳詩園和藍姓女教練為讓張簡姓業者免於被罰1萬3001元的違約金,竟讓他以庫存的舊品以及不合規格的器材完成驗收。
桃園地檢署認為,此採購案是國家為了培訓射箭選手做的經費補助,屬私經濟行為,陳詩園和藍姓女教練也非國營事業或公立學校的專業採購人員,也不具有公務員身分,因此不得以貪污治罪條例或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責論處。
桃園地檢署日前偵結,依照非公務人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得利罪,將陳詩園和藍姓女教練、張簡姓業者3人起訴。
(封面圖/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