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劉姓男子邀約一對情侶朋友到家中飲酒作樂,該名劉姓男子在聊天過程中,提供由醫生開立處方所得之藥丸予A女及友人服用,劉男乘兩人飲酒及服用藥丸昏睡,見A女處於不知且不能抗拒狀態下,乘機性侵得逞。法院審理後將劉男處3年10個月有期徒刑。
▼劉男提供藥丸供3人一同服用。(示意圖/pexels)
根據判決書所示,109年9月1日晚上11時,劉男邀情侶朋友前往他的住所聚會飲酒,3人聊天期間劉男主動提供藥丸供服用,並聲稱「是可以放鬆心情的藥」。女子與男友最近開店壓力大就不疑有他的服用,男友見女友服下藥丸後半個小時就睡著了,便與劉男一同把女友抬到床上休息。
▼女子服用藥丸後半個小時就睡著了。(示意圖/pexels)
不料女子起床後,劉男還問她要不要喝咖啡,女子表示「我醒來時發現下半身是被脫掉的,完全沒有穿,但上半身衣服還在」,且她到廁所換洗時,竟發現有體液從下體流出,趕緊洗把臉出去,出廁所後發現劉男醒著,而男友睡在沙發上,她才驚覺遭到劉男性侵,事後崩潰提告。
▼女子對這件事感到非常崩潰。(示意圖/pexels)
女子表示,她一開始頭真的很昏沉,無法確定是誰做的,加上自己開店業務繁忙就把這件事一直放著,直到5日與朋友談及此事,才正視自己內心不舒服的地方。女子8日傳送訊息與劉男對質「我早上以為你是我男友,發生完我覺得傻眼,但我一開始不知道怎麼面對,而且很忙,只能維持現況當作什麼都沒發生,你知道我愛他,他也是你的朋友,你碰我我覺得非常不尊重」。
▼A女事後傳訊息與劉男對質。(示意圖/pexels)
劉男則是認為雙方都很清楚有講好才發生性行為,並回覆訊息稱自己沒有要隱瞞或是勉強,「如果妳當下跟我講我絕對停。我更不覺得我是要趁虛而入,這個我覺得不公平」
法官審理後確定女子遭到劉男性侵的,最終依乘機性交罪將劉男判刑3年10個月。全案可上訴。女子則嚴重影響到身心層面,事後找心理醫師求助經診斷為「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憂鬱症」,須持續追蹤治療半年至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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