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算不算是引狼入室?台南1名女子遭母親同居男友下藥性侵,事後報警提告。豈料男子收到傳票後,竟直接夥同友人,把女子電暈直接帶回老家拘禁,並餵藥性侵,直到女子母親一直聯絡不上她,察覺有異報警,整件事情才被曝光。
▼母親同居男友對女子下藥性侵。(示意圖/pexels)
法院判決書指出,鍾姓男子和女子的母親是情侶關係,3人一同住在女子台南的住處,今年1月,鍾男將具有昏睡副作用的不詳藥品,摻入優酪乳讓女子喝,隔天看到她因為藥效發作精神不濟,於是又故技重施,並趁家裡只有他們2人時,直接到房間對昏昏沉沉的女子伸出狼爪,,事後女子不堪受辱,直接報警提告,而鍾男也在事發後,搬離該住處。
然而4月時,鍾男收到檢察官發的傳票後,為了讓女子更改證詞,竟然夥同黃姓友人,開車到女子的住處,並用電擊棒將其電暈綁走;豈料過程中黃男突然起了色心,竟將車子停在路邊猥褻女子,並將她口袋的200元現金拿走;接著2人把女子載回老家拘禁,為了避免偷跑,鍾男還強餵她吃四級毒品,並再次性侵。
▼鍾男夥同友人開車擄走女子。(示意圖/pexels)
女子的母親因為一直聯繫不上她,察覺有異到警局報案,警方循線找到鍾男老家,並當場逮捕鍾男,成功解救女子。事後鍾男對於自己的犯行坦承不諱,黃男則矢口否認有猥褻和強盜女子的錢,並辯稱他是害怕女子被電擊棒會死掉,所以才伸手碰觸她。台南地方法院法官審理時,依藥劑犯強制性交罪、攜帶兇器犯強制性交罪,將鍾男判處10年;另依強盜罪判黃男3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女子被強餵毒品。(示意圖/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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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翻攝自Google ma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