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有名黃姓男子在和女友交往期間,發現對方曾經和男網友約O,氣得跑到女友宿舍性侵得逞,兩人分手後,黃男還將女子關在廁所,種種行徑都讓女子感到相當害怕,決定報警並提告,而黃男的下場也在近期出爐了。
▼兩人分手後,黃男還將女子鎖在廁所內。(示意圖/pixabay)
根據判決書指出,黃男在2017年1月,上大學一年級期間,和女子開始交往,但黃男對於女友和男性友人之間的往來無法信任,兩人常常為此發生爭執,交往過程也是分分合合,期間黃男因發現女友曾與男網友約O過,不滿女友和對方只聊幾分鐘就發生關係,因此要求女友也要獻身做為補償。
不料,黃男遭到女友的拒絕後,一氣之下決定跑到對方的宿舍,強制侵犯,隔天,女友則用Line傳訊給黃男,表達自己並不希望對方侵入她的身體,「除非我願意讓你O,不然我就覺得身體心理會非常不舒服」。
女子也控訴,黃男時常會用言語的方式強迫她,講白一點就是情緒勒索,而她遭到侵犯那次,黃男不是用言語而是直接用行為強迫她,儘管過程中她有用腳踢反抗,仍遭黃男壓制,性侵得逞。
▼女子遭到黃姓男友強制侵犯。(示意圖/pixabay)
事後,兩人仍時常因為類似問題發生爭吵,最終在2019年10月分手,沒想到黃男趁著某天到女子宿舍拿回東西時,將對方鎖在廁所,不讓她離開,直到女子室友發現後,揚言要報警,黃男才肯開門。
黃男出庭時,僅承認強制罪,但否認有性侵對方,稱兩人是在妳情我願下發生關係的,還表示,因為女子曾經背叛過他,導致自己對她產生不信任,因此只要他有點情緒時,女子就會放低姿態或是和他發生關係來迎合他。
整起案件經由台南地方法院審理,法官在檢視兩人的Line對話紀錄後認為,黃男時常以強勢或是諷刺的語氣和對方對話,並時常以言詞情緒勒索,要求和對方發生關係,而黃男為了滿足私慾,漠視他人性自主權及身體控制權,強行侵犯女子,造成對方內心相當痛苦。
▼台南地院審理這起案件。(圖/翻攝自google maps)
不僅如此,黃男還在分手後將人鎖在廁所內,加上女子至今都不打算和黃男和解,因此依強制性交罪判處黃男3年4個月徒刑;強制罪部分,判刑拘役20天,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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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示意圖,非當事者/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