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館長陳之漢近期被控違約!因自家商品的「Infinite Power」商標,與前泰拳冠軍王怡天所註冊的商標相似,起初雙方有協商討論,但沒多久王怡天發現館長仍持續販售相關商品,怒上法院提告求償,法官一審判館長須賠償120萬元,館長不服上訴二審,但仍被駁回維持原判。
▼館長須賠償120萬元。(圖/翻攝自館長臉書)
館長陳之漢日前所創立的「惡名昭彰」品牌,販賣印有「INFINITE POWER」字樣的T恤,沒想到卻讓自己吃上官司,因為該商標與前泰拳冠軍王怡天所註冊的「INFINITE POWER DRAGON FIGHT ART」商標相似,王怡天向法官說明,自己返台後為了推廣武術,在2015年就把「INFINITE POWER DRAGON FIGHT ART」等字樣註冊為商標。
王怡天還補充,在註冊完之後,館長也向智慧局申請「INFINITE POWER」商標,可因兩個商標太過相似,2019年館長就有承諾不會再使用「INFINITE POWER」的字樣,並簽訂相關協議,起初以為風波已經平息,結果卻看到館長在繼續販售和使用,決定提起告訴,求償300萬元。
▼雙方因商標之爭上法院。(圖/翻攝自王怡天臉書、notorious_taiwan IG)
針對這起事件,台北地院認為館長侵權事實明確,判館長須賠償120萬元,但館長不服上訴二審,館長向法官表示,當初雙方簽下的協議書中,不包含「在簽署前發售之載有『INFINITE POWER』之字樣產品」,但智慧財產法院審理後,從雙方的事證和相關證據來看,認為館長確實違反協議書約定,維持一審判決並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封面圖/翻攝自館長Youtube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