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假成真了!1名人夫和妻子婚後育有3名子女,某日妻子以想要申請單親補助為由,希望人夫能簽署離婚協議,豈料簽完沒多久,妻子便和1名正在當兵的男子有了婚外情,氣得人夫向法院提起婚姻關係存在訴訟,並要求當兵男要賠償他100萬元的損害賠償,近日法官也針對此事作出判決。
▼人夫後來簽署了離婚協議。(示意圖/pexels)
根據法院判決書記載,人夫和妻子2人於2009年結婚,擔任會計的他每個月薪水共台幣3.6萬,2019年10月妻子告知他想要申請單親補助,育有3名孩子的他,考慮了一陣子後,才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並辦理相關離婚手續,離婚之後2人和先前一樣同居共同生活。
好日子才沒過多久,2020年3月人夫就意外發現,妻子和當兵男發生婚外情,於是立刻向台中地方法院提起「確認婚姻關係存在」訴訟,法院於同年10月確定2人婚姻關係存在,並已於戶政機關為恢復婚姻登記,,只是妻子早在被人夫發現婚外情後,就已離開家,並未和他同住。
▼妻子和在當兵的男子發生婚外情。(示意圖/pexels)
然而,當兵男儘管知道女友和丈夫的婚姻關係,已經被法院恢復,但仍然選擇繼續交往,並在社群網站INSTAGRAM上,公開上傳2人合拍的婚紗照。另外人夫還在妻子的社群帳號中發現,她和當兵男都以「老公」、「老婆」互稱對方,懷疑2人有發生過性行為,因此對當兵男求償100萬元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
然而當兵男在法庭上卻辯稱,他在2019年12月才認識女友,當時她告訴自己已經離婚了,他也有詢問過律師,律師說如果是離婚狀態,交往是可以的,於是2人才決定交往。而且他和女友早在2020年6月就已經分手,當時發的婚紗照都是在女友恢復婚姻關係有效之前的事,他會上傳社群網站只是想要留個紀念罷了,認為自己根本不需要賠償人夫100萬元。
▼人夫想對當兵男求償100萬元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示意圖/pexels)
然而法官審理時,認為從當兵男先前的言詞辯論中,明顯可以得知他和人妻交往時,早已知道她和人夫有確認離婚無效的訴訟,所以他說不知道女友的婚姻狀態並不合理。此外當兵男將婚紗照公布在社群網站時,底下友人還回覆「娶了?」等語,認為和當兵男先前說的,2人早在6月就分手的說詞不符,因此並不採信他的說詞,最終判當兵男應該賠償人夫1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圖/翻攝自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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