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名李姓男子為了500元的清潔費,竟隱瞞女友,偷偷在飲料裡面下藥迷昏對方,再讓倪姓男子進屋性侵,不過女友在中途醒來,驚覺遭侵犯後報警處理,一查卻發現男友是主謀,讓她憤而將兩人都告上法院。
▼李男偷拍女友的私密照給倪男觀看。(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判決書指出,李姓男子於臉書換妻社團認識了倪姓男子,並隱瞞女友趁她睡著時偷拍私密照,再傳給倪男,表示「喜歡嗎?」、「配合度高嗎?」,當時倪男還略帶猶豫的詢問「你能接受?婆能接受?」、「會不會告我?」而李男則是回應,「她就是不能接受,才問你想不想內O」,隨後兩人達成共識,以清潔費500元為代價,約好關燈硬上,讓女友以為倪男是男友。
當天李男先挑逗女友,在藉口下床拿東西,換倪男上場,為了不讓女友發現,他還在女友的飲料裡面下藥讓她昏昏欲睡,不過由於李男當時是個光頭,而女友在意識迷離時意外抓到倪男的頭髮,頓時發覺有異,驚恐的大喊「不要」,而倪男則違反對方意願,繼續強行拉扯她內褲褲頭,一旁的李男見事跡敗露,便佯裝甦醒,當場對倪男喝令「你是誰」,而倪男則因緊張,難耐射在受害人左大腿處及床單,隨即奪門而出。
▼李男偷偷在女友的飲料裡下藥。(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事後女友也報警處理,沒想到意外揪出男友竟然是主謀,因此怒而對兩人提告,而台北地院審酌後,認為無法確認李男有將其對女友下藥、迷昏她一事告知倪男。不過倪男罪證明確,不思正途,心存僥倖,隨意接受李男邀約,還在對方察覺有異而反抗時,施以強制力,傷害對方身心。
▼台北地院也對此案作出判決。(圖/翻攝自google街景圖)
最終法院依藥劑強制性交未遂與強制性交未遂等罪,分別判李、倪兩人有期徒刑4年6月與1年10月,兩人不服上訴後,高等法院改判李男有期徒刑5年,倪男則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此外,日前台北地檢署再對2人提出30萬元的犯罪被害補償金之求償,台北地院審理後判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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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