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苗栗縣一已婚劉姓男代課老師,3年前與國一女學生發生師生戀曝光後,妻子與其離婚,學校也開除劉姓男代課老師,但兩人還是繼續交往,並於今年初產下一子,昨(11日),法官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輕判劉男8個月、緩刑2年。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已婚劉姓男代課老師(38歲),在當班導師期間與林姓少女(目前16歲)產生愛慕之情,兩人的戀情於前年7月被校方察覺後將劉男解聘,而妻子也與之離婚。劉男離開學校任職後,轉到一家清潔公司擔任清潔工,月薪約35000元,兩人在今年初產下一子,並成為夫妻。
林姓少女因為被老師發現懷孕後報警,因為少女與岳母皆極力為劉男求情, 法官考量劉是家中經濟支柱,因此依跟未滿16歲少女發生性行為罪,輕判8個月,緩刑2年期間交付保護管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