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生戀破局?男外遇遭提告 反控14歲被國中師妻誘姦

聽新聞
一對夫妻爆發情感糾紛,男方甚至爆料妻子是他的國中老師,誘騙他「師生戀」。(示意圖/photoAC)
一對夫妻爆發情感糾紛,男方甚至爆料妻子是他的國中老師,誘騙他「師生戀」。(示意圖/photoAC)

台中有名從事科技業的男子,因為與同事發展婚外情被妻子告上法院;但他在法庭上揭露了驚人秘密,原來妻子是他的國中老師,當年用「輔導」為名義誘哄年僅14歲的他發生關係,一週2次,之後被「老師」長期支配,整個人就像變成了老師手中的提線木偶;妻子則不滿丈夫指控,向丈夫求償200萬元、向小三求償100萬元,但全都被判敗訴。

女子指出,與從事科技業的丈夫2017年在美國檀香山登記結婚,2023年底一起到日本跨年,不料發現丈夫的IG有著跟一名女同事的曖昧訊息,丈夫甚至安排同事「接續來度假」;丈夫坦承出軌後,女子向小三攤牌,但小三仍飛往日本接續與女子丈夫一起度假,3人曾經以手機擴音方式對質。女子指控丈夫承諾會與小三分手但未遵守,因此依照過去所簽訂的外遇切結書,向丈夫求償200萬元精神撫慰金;爾後女子以為丈夫會回歸家庭,卻被趕出家門,返回拿取個人物品的時候,卻發現屋內有陌生女子的內衣褲,女子認為該名女同事也毫無破壞他人婚姻生活的悔意,要求賠償100萬元精神撫慰金。

女子強調,自己與丈夫在美國檀香山登記結婚,依法是合法有效的婚姻,雖台灣身分證上配偶欄為空白,但女同事早已知悉丈夫有配偶,卻還是執意交往;另外,女子也指出,自己與丈夫確實是在丈夫讀國中時期認識,當時基於師者協助學生的立場,輔導丈夫學業到其順利申請大學,丈夫在大學時期追求自己;自己當時正好考上進修班,有更多機會見面,才會日久生情,家中生活開銷都是自己負責,每年兩人也都一起出國旅行。

女子表示,兩人交往後年考量到自己已經37歲,不想要拖過40歲才結婚,丈夫也已經考上交大研究所,才會提議先在海外結婚,等到丈夫研究所畢業再在台灣登記並補辦婚禮,她表示夫妻婚後感情甜蜜,每逢假日就會出遊,鄰居也都知道兩人的感情好,丈夫卻違背外遇切結書與女同事發生婚外情,甚至常對自己爆粗口,對於丈夫指控的「支配控制」,甚至自稱為是自己的「提線人偶」感到痛心。

而被控訴出軌的丈夫表示,2008年在嘉義就讀國中時,妻子是當時的科任老師,平時對他多有關心、常送小禮物,私下還會以簡訊聊天,曾經邀請他到家中進行免費課後輔導,後來發生性關係,一週至少1-2次,師生戀被傳出後妻子還自請離職;這名丈夫認為這場婚戀從頭到尾處在不對等的關係中,平日生活只要妻子稍微不如意就會罵他,因為幼時的經驗他也不敢違抗「老師」,直到考取國立頂尖大學研究所才能稍有自信,但妻子仍然無法接受自己這個「學生」學會反抗,支配的慾望越發強烈,還出現了不少極端行為,威脅要讓他家破人亡、付出代價。

這名丈夫也坦承,當時說去海外結婚,認知上是一種「希望無效、可能無效、可能有效」之間徘徊的鴕鳥心態,也始終不敢確認與老師的婚菸關係,更是羞於對親朋好友承認這段關係,對被指控發生婚外情的女同事也只提過自己尚有其他女友;去年7月雙方處於對離婚的「暫時冷靜期」,但妻子未經同意進入家中,發現女性貼身衣物,又認為不是自己母親的尺寸,一氣之下竟模仿電影《教父》,在床頭放上馬首,放了一盒新婚禮盒在床頭,讓他超傻眼。

被指控的女同事也表示,並沒有女子主張的「三方對質通話」,她查證過男子身分證,配偶欄確實是空白的,只知道男子疑似還有另名女友,並不知道是配偶,;台中地院認為,這對夫婦在海灣的結婚登記有效,依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書、贍養費約定,男子仍持續給付,故駁回女子提出的「外遇切結書」要求之200萬求償,至於女同事方面,地院認為女同事主觀上欠缺故意或過失侵害配偶權遭求償100萬也無正當理由;至於男子現在對妻子提出之刑事準強制性交、利用權勢性交等罪,目前由中檢分案偵辦中。

東森新聞關心您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師生戀 婚姻 出軌 外遇 離婚
上一篇
快訊/台88半小時2車禍 9車連環撞釀回堵
下一篇
沉了又沉!邪門龍舟賽 同一隊划2次都沉船
廣告 / 請繼續往下閱讀
東森新聞 51 頻道 24 小時線上直播|Taiwan EBC 24h live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