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一名男大生與女同學相約飲酒,沒想到他竟趁對方不勝酒力睡著時,掀起她的衣服「欣賞」,甚至把手伸進內衣亂摸,如今他的下場也曝光了。
▼一名男大生與女同學相約飲酒。(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判決書指出,2020年11月23日深夜11點多,彰化一名謝姓男大生與一名女同學一起在租屋處喝酒聊天,隔天凌晨3點多,男大生的室友到隔壁房間盥洗,女同學則因同時飲用梅酒及野格利口酒,喝茫躺在床上熟睡。男大生眼見四下無人,竟起歹念,把女方衣服掀起端詳了10秒,接著還伸手進內衣偷摸,後來女同學驚醒,氣得報警提告。
法官認為,男大生血氣方剛,一時失慮,犯後也坦承犯行且與女同學達成調解,承諾賠償部分損失,知所悔悟,因此依乘機猥褻罪判謝男7月徒刑、緩刑2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全案可上訴。
▼法官依乘機猥褻罪判男大生7月徒刑、緩刑2年。(圖/翻攝自Google Maps)
不過這並非首起酒後猥褻、性侵案例,嘉義有位女大生患有猝睡症,某天她與鄧姓男同學喝完酒,突然病症發作,只說了一句「我要睡了」就斷片閉眼,醒來卻發現自己內褲反穿、鎖骨處被種草莓,背後還有一大片瘀青,質問鄧男後才得知自己在睡夢中遭到侵犯,氣得報警。
鄧男被告後,辯稱是女大生先抱他,他才給予回應,法官審理時認為,縱使是彼此有好感的人,還是要尊重其性自主決定權,而女大生患有猝睡症,因此在昏睡期間碰觸到鄧男,也不能解釋為主動引誘的行為,加上她清醒後傳訊興師問罪,足以證明女方當時並非主動,考量鄧男始終否認犯行,判處其1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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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示意圖/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