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男傳2貓慘死照 嗆:犯我者死 發文動機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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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22日,南投1名男子在仁愛鄉萬豐村的LINE群組,貼出1張貓咪屍體照,更在文中嗆聲「犯我者死」,疑似虐貓的行徑,引發當地民眾的恐慌,事後男子也出面解釋發文的理由。

▼男子在群組貼出貓咪屍體照。(示意圖/pexels)

該名男子在有322名成員的當地交流群組「萬豐村交流平台」中,留言「犯我者死,無他理由可言,各位大大們你們家毛小孩當心了?」並貼上2隻貓咪慘死在草叢中,肚子還疑似有傷口的照片,據了解該群組的成員皆來自仁愛鄉萬豐部落,平日都會透過群組發布村裡相關訊息,因此男子在群組傳的訊息,讓當地的民眾都嚇壞了。

根據《ETtoday新聞雲 》報導,南投縣政府家畜疾病防治所和警方,事後循線找到該名男子,對方坦言照片確實是他拍的,死亡的2隻貓咪也是他飼養的,但自己並沒有殺害牠們,貓咪是遭到路邊野狗咬死的,他透露平常自己都將貓咪養在自家外面空地的籠子裡,事發當天,他打算和往常一樣出門餵貓咪,豈料卻看到2隻貓咪被野狗拖出籠子,咬死丟在一旁的空地,讓他非常生氣。

▼男子養的2隻貓咪都被野狗咬死。(示意圖/pexels)

事後他才會將貓咪慘死的照片發到群組中,因為他認為是部分村民隨意餵養野狗,導致當地野狗越來越多,害他的貓咪們無辜慘死,但他強調自己並沒有真的打算找誰算帳,當時自己只是只是一時情緒上來才會打出那些話;而相關單位也在和他約談後,確認貓咪死亡並不是他所為,同時也已經要求男子,別再張貼相關照片,避免造成民眾恐慌,另外提醒民眾,依據《動物保護法》25條規定,若宰殺、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使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20萬元以上2百萬元以下罰金,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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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翻攝自 Google M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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