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城大火究責,市府行政調查報告指消防、工務局有缺失,2局長日前已請辭,今天再公布懲處名單,包括消防局專委至承辦員9人、工務局處長至工程員4人,記大過至申誡不等。
高雄市鹽埕區城中城大火,造成46死41人傷。災後高市府啟動行政調查,行政調查報告日前公布指出,消防局人員在事前行政作為上不夠積極,工務局則有未評估研議公告高雄15層以下集合住宅辦理公共安全申報,及跨機關行政聯繫不足,未持續積極輔導既有公寓大廈成立管委會等缺失。
消防局、工務局今天召開考績委員會,追究涉未積極執行人員行政責任,並於傍晚發布新聞稿公布懲處名單。
消防局公布共懲處9人,包含專門委員、大隊長、科長、組長、分隊長及相關承辦人員等,予以記大過1次至記過1次,主管人員則調離為非主管職。
工務局則懲處4人,包含前任處長、現任處長、課長及工程員等,予以記大過1次至申誡2次;其中主管人員除今年9月始由養工處調至建管處的現任處長外,皆調離主管職。
消防局表示,未來將針對危險老舊建物大樓公共安全,從法制、宣導、搶救演練及消防檢查等面向,立即著手策進。
工務局表示,今天已公告8層以上、未達16層且建築物高度未達50公尺的集合住宅(H-2類組),自2023年1月1日起,應依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規定。同時預告「高雄市公寓大廈輔導管理自治條例」草案等,加強高市老舊公寓大廈公共安全管理。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