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對調查官夫妻發生爭執,未料妻子不僅把老公穿著女性絨毛睡衣,以及裸上身穿著四角褲睡覺的私密照片,上傳到學術檢討會的公用群組內,甚至還影射群組的一名女性教職員是小三,種種行為也使這名女調查官被記申誡,但女子不服決定提行政訴訟,案件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判決也出爐了。
▼人妻將丈夫穿女性睡衣的照片上傳到公用群組。(示意圖/pixabay)
根據判決書上指出,楊姓調查官與李姓女調查官為夫妻,楊男去年負責承辦調查局與某大學聯合舉辦的學術研討會,並建立了Line群組,邀請校方聯繫窗口賴女、楊姓所長和李女(楊男妻子)加入。
未料去年7-8月,李女先是在群組上傳,楊男穿著女性絨毛睡衣和四角內褲在睡覺等居家照片,引起群組人員的騷動,到了9月底,兩人又因為家務事起了爭執,楊男則將李女退出群組,不過到了隔天凌晨李女就被群組其他成員重新邀回。
李女被加回群組後,直接公開在對話框裡面標記楊男質問,「幹嘛把大家踢出去啊」、「怕什麼?不敢講?」、「怕亂搞被我發現?」、「她還是看得到啊」等語,疑似在暗指聯繫窗口賴女是小三,賴女不堪其擾,決定透過校方跟調查局反映,李女也因為行為脫序被申誡處分。
▼李女不滿被申誡處分,提出行政訴訟。(圖/翻攝自google maps)
李女不服懲處結果,但向保訓會提出撤回處分未果,決定提出行政訴訟,她表示,自己並沒有對賴女騷擾及污辱,也無做出有損調查局形象的事,且她也已經獲得賴女的原諒,不該被記申誡處。不僅如此,李女也非常不滿指出,調查沒有全面查清楚事情真相就做出處分,怒批根本就是「大砲打小鳥」,處分不符比例原則。
整起案件經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調查局對給予李女核定的申誡處分,適法也有據,此外,針對楊男無端邀請與公務無關的李女加入公務群組一事,則給予書面警告,並駁回李女撤銷申誡的上訴,判李女敗訴,全案可上訴。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最後判李女敗訴。(示意圖/pixabay)
●刑法第235條第1項:「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封面示意圖/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