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男騙要還錢!拐女友到公墓性侵得逞 下場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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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金山區一名高姓男子與女友交往不到三個月,編造各種名義騙取女友13萬,最後女友忍無可忍決定分手,高男竟假借還錢名義將女友騙去金山一處公墓強盜性侵,搶走她的手機讓她無法報警隨即逃逸。此案判決結果出爐,高男被依強盜、強制性交等罪判有期徒刑共13年。

 

▼金山區一名高姓男子騙取女友13萬元。(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被害女子居住在屏東,去年九月間透過網路認識住在新北市金山區的高姓男子,進而交往。在交往期間高男因缺錢花用,以修機車、欠阿姨錢等理由請女友匯款,陸續騙取女友13萬6800元,女友心生不滿決定提出分手,高男遂告訴女友要把錢當面還給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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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在同年11月25日北上與高男碰面,兩人先是在台北車站會合,隨後高男稱要回家拿錢,開車載女友到金山區一處公墓,隨即露出本性,恐嚇女友:「我殺了人,我在跑路,我現在就是要錢」,並說自己有刀,強迫女友用手機轉帳1萬9000元給他。

 

▼高男以還錢為由將女友載到金山一處公墓。(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更過分的是,高男得手後竟還不滿足,當場性侵得逞。最後高男搶走女友手機後逃逸,女友事後向警方求助,警方調閱監視器過後,循線將高男逮捕。

 

▼警方調閱監視器循線逮捕高姓男子。(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高男被捕後坦承向女友恐嚇取財2萬9000元,但他否認性侵,辯稱發生性關係是兩情相悅,不過女友到醫院的驗傷結果顯示,她的脖子有出血性紅點,且有疑似性侵害事件驗傷診斷書等證據,法官認定高男的說詞不足採信。最後法官認定高男利用女友對他的信賴,預謀犯案,加上高男有前科,依強盜強制性交罪,判高男12年6月徒刑,另外犯詐欺取財罪判刑1年2月,共判處有期徒刑共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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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示意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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