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18歲男大生和友人南下找國中時期的學姐玩,沒想到男大生在晚上趁著四下無人時,偷偷潛入學姐的房間,並對熟睡的她上下其手,學姐睡夢中察覺有異驚醒,隨即逃出房間向友人求救,並對男大生報警提告。
▼男大生進房時學姐正在睡覺。(示意圖/pexels)
據判決書指出,去年10月劉姓男大生和一群友人到高雄玩,並寄宿在簡姓女友人家中,劉男的學姐和簡女同房,其他男生則住另一間房。豈料當天晚上約7點時,男大生見簡女到男生房間聊天,認為有機可乘,於是起了歹意,偷跑到學姐房間。
劉男趁著學姐熟睡不知反抗時,躺在她對面,並開始上下其手,甚至碰觸私密處,見都對方沒反應,又變本加厲,直到學姐被疼痛感驚醒,嚇到立刻逃出房間找簡女求救,並報警處理。學姐也提供了自己和男大生的通訊軟體LINE對話紀錄截圖2張,以及醫院的驗傷單,證明自己確實遭學弟意圖不軌,事後警方將此案移送到高雄地方檢察署,由檢察官偵查起訴。
▼學姐當時被男大生的舉動嚇壞。(示意圖/pixabay)
高雄地方法院近日對此案作出判決,法官考量男大生當時才18歲,對於兩性間的互動,還有待學習,且在法院審理時,他也坦承自己的犯行,又有和學姐以9萬元台幣達成和解,並考量到男大生的智識程度和家庭經濟狀況等,最後判處他有期徒刑6月,緩刑3年,並須向國庫支付5萬元。
●東森新聞關心您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封面圖/翻攝自 Google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