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一名軍人利用休假日到朋友家聚餐喝酒,期間一位女子因不勝酒力,到屋主2樓房間休息,沒想到曾男竟在大夥散會後,進入2樓房間性侵女子得逞。直到屋主返家時聽見尖叫聲,上樓破門發現該男侵犯女子隨即報警處理。
▼台東軍人趁休假日到友人家聚會飲酒。(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判決書中指出,該名軍人僅剩一個月就退伍,所以還是現役軍人,他趁休假到朋友家喝酒,席間一位女子小惠(化名)喝醉,向屋主表示要到2樓房間休息,該男還起鬨說:「(我)等一下要去侵犯妳」。
聚會結束後,該男趁著屋主到屋外送客,偷偷潛入2樓房間,當時小惠正在睡覺,卻突然感覺到被人翻身,才發現自己遭壓,嚇得大叫,但該男卻冷冷地回「我不會弄裡面」,隨後性侵得逞。屋主返家後聽見2樓傳來尖叫聲,上樓發現房間被上鎖,急得破門而入,目睹兩人下半身赤裸,立刻喝斥停止並報警,女子則嚇得跑到屋主身後躲藏。警方到場後逮捕該男移送法辦。
▼台東某軍人偷偷潛入2樓房間。(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女子嚇得大聲尖叫、反抗。(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該男子辯稱,當時他上完廁所很累,因此隨意找一間房休息,半夢半醒之中發現女子躺在身邊,兩人聊天完,他才撫摸、親吻對方,直到要「連結」時對方才拒絕,不知道為何女子要突然哭喊、抵抗。此外,他還說當天是他一生中喝過最醉的一次,根本沒辦法控制自己做了什麼。
▼女子仍遭男子性侵得逞。(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但法官認為,該男子趁著屋主離開家,潛入房間性侵酒醉女子,身為現役軍人應該有更高的行為操守守法、手法智識,卻因一時私慾導致女子受到極大的精神損害,且從男子陳述足以證明其酒後記憶力、控制力並未受影響,甚至避重就輕,只陳述對自己有利的部分,實難認為有可堪憫恕之處,並無理由減刑,最後依侵入住宅強制性交罪,判處他7年2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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