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台北發生一起死亡車禍,王姓女子駕駛賓士轎車違停在復興北路上,且未注意後方來車圖突然打開車門,導致經過的女騎士閃避不及迎面撞上,倒地後被後方公車輾斃。當時王女一度不認錯,後來坦承犯錯後又哭窮稱公司破產無力賠償,先前一審被依過失致死判刑10個月與緩刑3年,不過檢察官認為判太輕再上訴。今(8)日台北地院把緩刑延長至5年,且須分期賠償受害家屬220萬元。
▼女騎士閃避不及,遭後方公車撞個正著。(圖/東森新聞)
根據檢方調查,去年7月31日下午2點多,53歲王女駕駛黑色賓士,將車輛違停在復興北路旁,竟沒有檢查是否有來車,就突然打開車門,行經的23歲吳姓女騎士促不及防,當場摔車倒地,隨後遭後方公車輾過,卡在輪下失去生命跡象,由警消緊急送醫仍不幸身亡。王女肇事後還辯稱,是女騎士擦撞她的車才會開門查看,直到檢察官調出監視器畫面,王女才坦承錯誤,哭喊自己公司破產,沒錢能賠償,最後被檢察官依過失致死起訴。
法院一審期間,王女與2名被害者家屬達成各220萬的賠償金協議,可以分期償還至2025年底,法官判刑10個月與緩刑3年,但檢察官認為,這樣的判決緩刑期限只提前到2024年,到時如果王女不繼續賠錢,受害者家屬也沒輒,因而提起上訴。
▼女騎士遭撞後,被公車捲進輪下。(圖/東森新聞)
今日地院二審把緩刑期限提高到5年,至2026年,同時要求王女必須依照和解協議完成賠償,若違反協議將會撤銷緩刑,全案確定。至於邱姓公車司機涉嫌過失致死的部分,由於監視畫面顯示司機沒有足夠的反應時間,根本來不及煞車,因此先前已獲不起訴確定。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