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幫擋酒!女大生醉倒遭性侵 包浴巾衝櫃台求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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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幫忙擋酒,事後竟然慘遭性侵?屏東一名女大生日前和友人一同吃飯,期間女大生幫忙不能喝酒的楊姓男子擋酒,豈料楊男卻趁女大生酒醉之際,將她帶到旅館性侵得逞。
▼女大生幫忙不能喝酒的楊姓男子擋酒。(示意圖/pexels)

據判決書指出,女大生和楊男於飛鏢酒吧認識,2天後楊男邀請女大生和楊男友人一同到餐廳用餐,過程中因為楊男不能喝酒,由女大生幫忙擋酒,楊男發現女大生不勝酒力,便將喝醉酒的女大生帶往汽車旅館,趁著女大生意識模糊、無法抗拒之下,不顧她當天生理期,直接性侵得逞。

女大生察覺異狀驚醒後,向楊男表示自己不願意,楊男才就此停手,但他卻威脅女大生,表示自己在女大生喝醉時,拍攝多張她的私密照,要求女大生要洗完澡,自己才會將私密照刪除,女大生因為害怕便答應楊男要求,洗完澡後女大生發現楊男正在睡覺,因為一時找不到自己的衣服,便裹著浴巾直奔到櫃檯尋求協助,由旅館經理陪同女大生回房拿取衣物及個人用品離去。


▼楊男將喝醉酒的女大生帶往汽車旅館。(示意圖/pexels)

事後女大生氣得向警方報警,男子到案後否認犯行,並強調自己是在女大生意識清楚的時候,徵得她的同意才進一步動作,但法官認為如果雙方是情投意合的話,女大生豈會找不到衣服,只裹著浴巾向陌生的櫃台人員求助,以及事後用通訊軟體質問楊男為何侵犯自己,因此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在聽了女大生友人、旅館經理等人的證詞後,認為楊男利用女大生酒醉性侵,犯罪動機、目的、手段均甚惡劣,且犯罪後仍否認犯行,依乘機性交罪處有期徒刑3年6月;另強制罪判處拘役40天,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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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翻攝自 Google Map)

屏東 擋酒 女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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