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人工作忙碌,難免有身體僵硬的狀況,總有需要放鬆的時候,因此有不少人會在下班後或假日找時間到按摩店「鬆一下」。但近日就有一位王姓女子,在新北市新莊區經營盲人按摩館,沒想到看似正常的按摩店,卻會替男客人做特殊服務,因此被逮。
▼盲人按摩館會替男客人做特殊服務(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判決指出,王姓女子以媒介與他人為性交以營利之意圖,2018年10月起,提供營業場所,僱請小姐與男客從事性交易,每次價格為新台幣1800元至2000元,由王姓女子從中抽取約400元至500元,剩下由其他小姐領取,王姓女子透過此方式營利,警方於去年10月持搜索票到地查緝,當場逮捕王姓女子及2下海女與2恩客,並起獲性交易所得2400元等費用。
恩客溫先生供稱,這邊外面的招牌是盲人按摩,自己一開始以為是正常的按摩店,起初進去時,為一位女性盲人幫忙服務,結果按到一半她就問我要不要進階,要價2000元,所以就答應了,馬上就安排跟其他小姐做服務。另外一位嫖客陳先生則供稱,之前去消費的時候,王姓小姐問要不要進階服務,一次1800元,以前去找小姐按摩的模式都一樣,先洗澡然後稍微按摩一下,最後再進行性交易行為等。
▼ 恩客供稱進行性交易的SOP流程。(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即使王姓女子否認犯行,但法官認為3位證人供詞相同,且被告過去就有相同從事性行為遭逮紀錄,並認為她的說法只是為了推卸責任,因此法官不予採信他的說詞,且王姓女子的行為破壞社會善良風俗,意圖使女子與他人行性交之行為,而依妨害風化罪嫌判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可上訴。
▼依妨害風化罪嫌判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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