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黃姓男子於2017年娶了越南籍老婆,然而兩人的感情卻不是很好,黃妻子3年間都不願意行房,甚至在去年11月時離家出走,讓黃男忍不住質疑對方只是想取得台灣身分證,怒而提告要離婚,黃妻則辯稱自己是想被挽留才會離家出來,不過法官從兩人對話訊息中發現關鍵1句,認定黃妻說謊。
▼黃男娶了越南籍老婆後,求歡一直被拒絕。(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判決書指出,黃男與黃妻在2017年2月份結婚,婚後並未生育子女,且近三年沒有性生活,在家時都是分房睡,生活上毫無互動,最後一次見面時是2020年11月,黃妻沒有跟黃男說就直接搬出住所,還把戶口名簿等文件帶走,並拒絕聯絡,讓黃男相當煩惱,認為對方只是想要取得台灣身分證才會跟自己結婚,氣到提告要離婚。
法院開庭時,黃男母親也證稱,黃妻嫁來台灣後只見過她2次,見面時也是坐在沙發玩手機,不然就是和家人視訊用越南語對話,黃男的弟弟則表示,他們一開始感情還好,但2019年時相處情形就沒有很好了,雙方都各自做各自的事情,也很少一起回去屏東老家,不知道她為何突然對哥哥變得很冷漠。黃男的弟弟也委託跟黃妻有親戚關係的老婆去詢問,想要了解為何他們的感情會生變,但得到的結果就是黃妻不聞不問、不理會。
▼黃男的媽媽表示黃妻見面時都坐在沙發玩手機、不理人。(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不過黃妻辯稱老公婚後一直表現出不開心的樣子,也沒有要和自己行房的意思,自己覺得雙方距離很遠才會分房睡,後來也嘗試用各種方式去修復感情,但並沒有多大的效果,搬出去是希望黃男能夠挽回她。不過高雄地院從雙方的對話紀錄發現,黃妻雖然聲稱想挽回婚姻,但卻寧願住在附近不回住所,還曾傳訊息給黃男,「但我不要回越南,我只想在這邊工作。如果我跟你離婚我的激流鎮(應為居留證)會被政府收回來啦,我要怎麼辦」,認定黃妻比起婚姻關係好壞,比較在意在台灣的工作情況,顯然已經無心經營婚姻,且無積極修復夫妻關係的舉動,因此判准2人離婚,可上訴。
▼高雄地院判准夫妻倆離婚。(圖/翻攝自google街景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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