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靜心湖女廁日前發生一起性侵案!一名男子半夜躲在女廁內,等到一名患有輕度精神障礙的女子完廁後,先是要求女子觸摸他的下體,還強行對女子毛手腳,而這名男子的下場也出爐了。
▼一名男子半夜躲在女廁內試圖侵犯女子。(示意圖/pixabay)
根據判決書上指出,這起事件發生在2019年11月中,某天凌晨一名男子明知受害女子患有精神障礙,仍故意躲在女廁內,趁女子上完廁所從隔間走出時,要求女子撫摸他的下體,女子拒絕後男子不死心,強行掀開女子上衣,並對她強制猥褻1次得逞。
男子在開庭時坦承有撫摸女子的身體,但先是向法官強調自已沒有強制猥褻的犯行,又辯稱是女子表示「摸一次100元」,事後也有給錢,但法官回朔發現,男子先前在偵查時從未提及這樣的情節,因此不採信男子的說詞。
▼新竹地方法院審理這起案件。(圖/翻攝自google maps)
不過男子的辯護人則是在法庭上拿出健康檢查紀錄表,想要證明男子有失智,不過法官認為這只能證明男子有失智的風險,和他的所犯下的行為並沒有直接關係。犯案男子還強調自己並不知道女子有精神障礙,「她的感覺跟正常人一樣」。
法官指出,從女子的談吐間就能明顯看出與一般人有點不同,加上還有相關證人指出,男子與該名女子經常在靜心湖附近有往來,女子甚至還曾經跟旁人說男子「不要臉」。
新竹地院在審理整起案件後,認為男子基於滿足個人性慾,無視女子有心智缺陷不懂如何自我保護,以違反被害人意願之方法對其猥褻得逞,導致女子身心受創,更因此不敢外出,最後男子依對心智缺陷之人犯強制猥褻罪,被判處2年的有期徒刑。
▼犯案男子被判處2年的有期徒刑。(示意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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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示意圖,非當事者/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