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1名陳姓男子臨時返家,發現家中大門竟反鎖,長按門鈴近半小時,妻子才開門聲稱她在煮飯,事後陳男在主臥室廁馬桶上所發現穿著皮鞋的賴姓男子,驚覺妻子外遇,憤而提告,一審法院因陳男無法舉證判決敗訴,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認為2人已經逾越一般男女正常範圍交,改判賴男賠付20萬元。
▼陳男子臨時返家大門竟反鎖,妻子開門聲後稱她在煮飯。(示意圖/pexels)
事情發生在去年9月,陳男中午臨時返家,發現家中大門深鎖,按了許久的門鈴,妻子才來開門,表示自己正在煮飯,然而陳男卻在自己和妻子的主臥室的廁所內,看到賴男穿著皮鞋坐在主臥室馬桶蓋上,陳男相當生氣,質問2人因而雙方起了口角,最後妻子甚至和賴男一同離開,陳男此時才驚覺原來自己被戴綠帽了。
陳男調閱電梯監視器,發現原來早在自己上班後不久,賴男便跑來家中和自己的妻子幽會長達數小時,妻子事後辯稱自己和身為房仲的賴男,是在討房屋的市價及有無增值空間,當時因為接近中午,才會邀請他留在家中吃午飯,後來賴男說要上廁所才會在主臥室,2人並無不正當關係,然而在陳男追查下,發現賴男早在半年多前,就已經進出自己家中多次,甚至2人還同遊台東、南投、嘉義等地,更發現其在酒店的訂房紀錄,多方面看來2人的關係早已逾越一般男女社交行為,因而對賴男提告。▼陳男調閱電梯監視器發現妻子早已出軌許久。(示意圖/pexels)
台中地方法院一審認為,陳男所提出的證據,並沒有辦法證明賴男和妻子有外軌。陳男不服上訴,近日台中高分院做出最新判決,法官認為除了兩人9月被陳男抓包在家獨處3小時外,賴男和妻子2人在1個禮拜內2度單獨到外縣市出遊,儘管陳男沒辦法舉證自己的妻子和賴男有逾矩的行為,但是就2人結伴出遊的情況來況,已逾越一般有配偶的人和異性社交往來的正常情誼,故台中高分院根據雙方身分地位、教育程度、經濟能力等,判決賴男需賠償陳男20萬元。
(封面示意圖/pexe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