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姓男子因為不滿疫情指揮中心對於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的防疫政策,因而在臉書社團上痛罵指揮官陳時中,陳時中在發現貼文後,向賴男提告,經過台北地檢署審理後,依照公然侮辱罪,判處賴男拘役3日,得易科罰金3千元,可上訴。
▼陳時中怒告網民公然污辱。(圖/東森新聞)
因為對於陳時中的防疫政策不滿,賴男於去年的六月以賴OO的名義,在某臉書社團上公開發文批評陳時中「隱瞞疫情、舔美賣台」等相關言論,對此陳時中提出告訴,法院兩次傳喚賴男,但他都沒有出庭,儘管賴男後來到案說明,自己只是對於陳時中的防疫政策進行評論,並沒有污辱的意思。
但法官審理認為「無恥舔美賣台」,這已經超過適當評論的範圍,具有貶低陳時中的人格、社會評價及名譽,實屬不該,認為賴男應該要以理性的態度來表達自己的意見,故依公然侮辱罪判刑賴男拘役3日,得易科罰金3000元,可上訴。
▼法官經過審理,認為賴男評論已經超過言論自由的範圍,故判刑賴男有罪。(示意圖/pexels)
法官認為,台灣是一個言論自由的國家,儘管對於官員的政策處理方式有所不滿,但仍要保持理性的態度,尊重不一樣的意見,如果只是一昧的只貶辱、謾罵、人身攻擊,皆不受言論自由的保障。
(封面圖/翻攝自Googl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