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男與江女原是男女朋友,但兩人多次分分合合,江女甚至為了對方墮胎6次。2019年9月5日,陳男喝到醉醺醺回家,引起江女不滿,兩人發生肢體衝突,江女一時氣憤之下,拿刀往陳男身上猛捅,造成陳男大腸壞死,終身得靠人工肛門度日,事後陳男怒對江女提告,最終判決也曝光了。
▼江女為陳男墮胎過6次。(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判決書指出,江女與陳男原為情侶,兩人多次分分合合,江女甚至為陳男墮胎6次。2019年9月5日,江女受僱於陳男,以一天8小時、日薪1500元從事拆封芒果及裝箱工作。同日晚間,因未見陳男幫忙工作,還喝到醉醺醺才回家,引起江女憤怒,兩人先是發生口角,進而產生肢體衝突。過程中陳男還拿蒼蠅拍、鐵鍋暴打她,江女一時情緒失控,拿起了桌上的刀往陳男肚子捅,導致他腹部、左上臂有穿刺傷。
▼兩人發生口角,隨後演變為肢體衝突。(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事後,江女坦言自己的一切犯行,但她表示,自己在陳男家本來就處劣勢,當時當因遭陳男拿蒼蠅拍、鐵鍋暴打,只好拿刀自保,「我只是想要讓他退後而已,我沒有真的要傷害他」,表示自己沒料到這過行為會導致陳男終生得使用人工肛門。一審時,法官認為江女的行為雖符合正當防衛要件,但她在遭受不法攻擊時,理智上應尚知第1刀刺向陳男的手臂,對方就會因害怕而撤退,並非無刺傷陳男其他身體部位的替代手段。雖然江女並故意,但導致陳男重傷結果,兩者有因果關係。此外,當時江女發現陳男倒地後,並未繼續傷害他,而是趕快離開現場,認定她無殺人故意,加上事後江女有和解意願,但因陳男索賠的金額過高而破局,醉後江女被依傷害致人重傷罪,判其有期徒刑1年10月。但江女不服,再提上訴。
二審時,法官勘驗了江女的證詞,她曾表示:「我沒有真的要傷害他,我想說劃到他的皮帶,他會因此害怕而撤退,我不知道會劃到他的肚子」,後續法官勘驗陳男拿的鐵鍋後發現,上頭有凹陷的狀況,因此採信江女描述的證詞。但法官也指出,原審認為江女犯行明確,判刑有期徒刑1年10月,認為原審量刑並無不當亦屬妥適,對於江女上訴請求再酌減其刑,予以駁回。但考量到本案程度應達「可憫恕之情狀較為明顯」之標準,因此對江女宣告5年緩刑,但她必須遵守調解筆錄履行內容,並禁止對陳男實施家庭暴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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