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居然跟客人跑了!台中市一名人妻在酒店工作陪酒,想不到跟一名顧客相愛,雙方私下還以「老公」、「老婆」相稱,兩人更發生性行為且拍攝親密照。人妻真正的丈夫發現後驚覺「綠光照頂」,一狀告上法院,向妻子與小王雙方求償90萬元,日前二審結果出爐。
▼人妻陪酒陪到個人家,丈夫知情後氣炸。(示意圖/pixabay)
判決書指出,人夫和妻子於民國2016年8月5日結婚,不過妻子在2020年時與小王外遇,且小王知道她是已婚身分,依然決定交往。且交往期間兩人都以line通訊,內容相當親密,妻子甚至還想和小王結婚,並表示「老公,我想再聽一次,說你會娶我,和我一輩子這樣過」,兩人甚至聊到床上去,並發生3次關係。而人夫知道自己被綠了後相當難過,手握兩人牽手、親吻、共眠以及依偎的親密行為等照片當作證據,一狀告上台中地院,向兩人求償90萬賠償。
而小王出庭時則辯稱,人妻工作是陪酒小姐,自己是到店裡消費後才認識她,兩人僅只是店家和顧客的關係,還反控訴人夫手握的那些外遇證據,都是用不正當的方式截圖取得,不具有證據效力,且因為人妻的工作,與不同客人間都相當親密,所以不能證明兩人有交往關係。
▼人夫手握兩人親密照作為證據。(示意圖/pixabay)
台中地方法院審理時,發現兩人對話除了表達愛意外,雙方還互許終身,「老婆,我會娶妳,讓妳當我的跟屁蟲,一輩子都會陪在我身邊」、「真的希望我們都還未婚,妳嫁的是我,不知道有多好」兩人對話內容已超越小王所稱「兩人僅消費關係」。
最終,法院權衡後,因小王無證據可顯示人夫是用不正當的手段取得證據,一審判處兩人應賠償人夫50萬元,小王不服判決再上訴,法院再次勘驗事證,認為小王已知人妻已婚,依然與其發生3次關係,駁回上訴,全案底定。
▼台中地院最終判處兩人需賠償人夫50萬元。(圖/pixabay)
(封面圖示意圖/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