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王姓女子,因為懷疑20歲女性友人偷走家中200萬元,便夥同陳姓男子,將女性友人騙到新莊某間KTV凌虐,除了用酒瓶砸頭外,還逼迫對方簽下500萬本票、拍下裸照並性侵,種種殘忍手段令人髮指。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攜帶凶器強制性交而凌虐罪,判王女4年4月徒刑、陳男4年徒刑,而二審判決在今(19)日出爐。
▼一名年輕女子被關在KTV裡凌虐。(圖/示意圖,pixabay)
該起事件發生在2019年,王姓女子懷疑曾到家中玩樂的女性友人,偷走家中的200萬現金,心生不滿的她便與陳姓男子設局,將其騙到新莊一家KTV包廂內。該名女性被害者一進到KTV,手機便被搶走,隨即被陳姓男子踹倒並壓制,接著便是一頓毒打。
對於偷錢的控訴,被害者堅決否認,之後便遭王女與陳男無情凌虐,除了被酒瓶砸頭外,還遭扒衣強拍裸照、甚至「性侵自己」,不僅如此,還被迫簽下500萬元的本票,王女與陳男還放話,「不簽就把妳手砍斷」、「還不出500萬元就把裸照傳出去」,被害者在簽下本票後,又被逼著拿出50萬元現金換自由,直至隔日,被害者趁2人睡著,才偷偷用手機向他人求救。
▼被害女子趁2惡煞睡著時,拿手機向他人求助。(圖/示意圖,pixabay)
新北地方法院依照共同攜帶凶器強制性交而凌虐罪分別判處王女、陳男有期徒刑4年4月、4年。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認為,王女與陳男2人僅因與被害者有嫌隙,就動用私行暴力,還以散布裸照、砍手等語威脅,逼簽下本票,種種行為讓被害人受到污辱。但考量2名被告已經全數給付賠償金,並與被害人和解,雖然他們坦承加重強制性交但否認強盜,加重改判王女5年6月、陳男5年2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2惡煞在2審判決後,刑責加重。(圖/示意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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