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李姓計程車司機疑因不滿客人發酒瘋,竟在新店路邊把客人強行拖下車持螺絲起子猛刺,隨即揚長而去,直到路人發現倒臥血泊的男子才趕緊將男子送醫,但男子傷重癱瘓,而這竟不是李男第一次犯案,早從2004年開始,他就有多次毆打乘客的前科,2006年更因會車糾紛,持尖刀砍刺另一名男子,導致被害人身亡,李男因殺人罪判刑14年8個月,前年才剛出獄現在卻又再度犯案。
▼李姓計程車司機持尖刀殺害一名男子。(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法院判決指出,現年50歲的李姓計程車司機,於2004年9月21日,因不滿被超車,便持鐵棍追打對方;2005年10月5日,又因許姓女乘客希望繞開塞車路段,他竟氣到從駕駛座轉過去打人,讓許女嚇得奪門而出,還被李男拉住頭髮拖行並撞擊地面;同年7月7日,和陳姓女乘客為了行車路線發生爭執,把陳女打到眼結膜出血、雙眼眼球挫傷等;2006年9月9日,李男載著1名女乘客行經台北市寧波東街時,與邱姓男子駕駛的自小客發生會車糾紛,李男便持之前乘客遺留下來的尖刀下車,邱男也不甘示弱,拿出運動握力棒對峙。
李男看見對方也有所準備,於是決定先出手,持尖刀朝邱男的頭、胸等部位猛刺,邱男倒地後,李仍持續揮刀,原本坐在車上的女乘客見狀報警,李看到警方到場後就把刀子插在邱男腳上,隨即駕車逃逸,直到開進死巷才願意表示「我自首」,隨即被警方逮捕,但身中38刀的邱男卻傷重不治。
▼邱姓男子最後不幸身亡。(示意圖/東森新聞)
台北地院一審依殺人罪重判李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但高院二審時,考量李男罹患精神疾病,已達精神耗弱之程度,故改判為14年8個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後來,李男被送到綠島服刑,2019年5月10日才獲假釋期中交付保護管束。怎料,他才剛回到計程車駕駛舊業沒多久,竟又在2021年4月4日持螺絲起子刺廖姓酒醉乘客頸部,導致廖男傷重失能,李男也被依殺人未遂罪嫌聲押禁見。
▼李男再度遭到警方逮捕。(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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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示意圖/翻攝自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