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藝人劉德華出演過多部電影,每每都是票房保證,然而近日他的新片《掃毒2》卻被爆出抄襲,遭對方以侵權為由告上法庭,並提出連帶賠償9999.9999萬人民幣,等於1億元(約新台幣4.2億元)最高賠償限額,消息一出讓不少粉絲相當震驚。
▼劉德華被爆出抄襲。(圖/翻攝自微博星聞輿情官)
據綜合陸媒報導,《掃毒2》由劉德華擔任制監製、主演,2019年7月5日在大陸上映,累計票房13.13億元,不過如今卻被爆出抄襲。近日成都環球博納文化傳媒公司,將劉德華監製、主演的電影《掃毒2》和其他6家共同出品方的公司一起告上法庭,直指劉德華侵害電影改編權、攝製權,且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也已經受理該案,並向被告送達消息。
▼北京法院已受理。(圖/翻攝自微博星聞輿情官)
據了解,一名叫苟鈺生的導演指出,他在2020年底時其實就已經發現《掃毒2》和13年前發行的網路電影《完美情人》,在敘事結構、故事背景、人物關係、重要情節、結局表達、人物職業、拍攝表現手法、人物海報設計、片名設計、服裝設計等多方面重合。
▼兩部電影的主要人物對比圖也被整理出來。(圖/翻攝自微博星聞輿情官)
且苟鈺生還坦言,他在2007年大學畢業時,曾向劉德華旗下公司映藝娛樂自薦一份電影劇本,名為《和劉德華一起唱歌》,且當年雙方還曾展開討論,不過2008年發生汶川大地震,他的家人在災害中喪命,讓他不得不趕回去處理,因此合作不了了之。沒想到2015年時劉德華客串及其公司參與投資拍攝的台灣校園愛情片《我的少女時代》,電影的結尾情節與2007年他寄給劉德華及公司的電影劇本有高度重合,認為劉德華不只一次抄襲。
▼苟鈺生認為劉德華抄襲他兩部電影劇本。(圖/翻攝自微博星聞輿情官)
苟鈺生花了半年多蒐集證據提告,並求償9999.9999萬人民幣,等於1億元(約新台幣4.2億元)最高賠償限額。然而據港媒《香港01》報導,《掃毒2》的發行商寰宇影片回應指出,該電影為原創電影,並沒有任何侵犯第三方著作權的事情,且公司也沒有收到法院通知和相關事件資料,目前都交由律師處理。
(封面圖/翻攝自微博娛樂飯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