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殺老闆、性侵老闆娘…凶嫌免死因「未達極度殘虐」
一名30歲菲律賓籍移工,2014年深夜闖進一家外勞雜貨店,借錢不成竟持刀行搶,先是以榔頭重擊老闆頭部,接著用利器猛刺1百多下,造成被害人身上傷痕多達106處,最深的傷口達10公分,由於失血過多當場慘死,隨後又綑綁老闆妻子及其子女,並性侵林妻,最後才拿著搶來的30萬元現金離去。
據《蘋果日報》報導,嫌犯一審原被判死刑,但二審認定嫌犯殺人手段未達極度殘虐程度,且是為籌措心臟病女兒的醫藥費才犯案,改判無期徒刑,高法院最終採信二審判決,昨改判無期徒刑定讞。判決指出,死者頭頸部遭刺53下、身體有53處刀傷、四肢也有15處刀傷,總計至少遭刺121下,最後因失血過多死亡。另外,嫌犯還捆綁死者妻子與其2名小孩,隨後又性侵死者妻子。
殺害林姓老闆、性侵林妻的嫌犯,一審被判死刑,但二審法官透過駐菲代表處得知嫌犯女兒罹患心臟病,付不起醫藥費,急需用錢,認為嫌犯最初僅想搶錢,殺人及強制性交犯行屬臨時起意,犯罪手段確實殘暴,造成死者妻子與2名子女至今仍須接受精神治療,但「未達極度殘虐、執拗之程度」且「不能否定尚有教化更生可能性」,因改判無期徒刑,服刑完畢後須驅逐出境,民事責任部分,去年底已判賠3千2百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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