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今天發出公告,依據憲法及赦免法特赦王光祿,免除其刑之執行。
台東縣海端鄉布農族獵人王光祿於民國102年間持獵槍射殺山羌等保育動物,最高法院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野生動物保育法判處3年6月徒刑定讞。
(封面圖/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