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調獲報,原代理愛奇藝的歐銻銻娛樂多名員工轉入斯翠明科技,涉嫌在禁陸資OTT條款生效後持續協助愛奇藝在台營運,士檢昨天搜索並約談歐銻銻娛樂董事長范立達等3人後請回。
經濟部禁止業者在台灣代理、經銷中國大陸OTT TV服務條款於去年9月3日公告生效,愛奇藝在台代理商歐銻銻娛樂隨即宣布,將於去年10月15日全面停止愛奇藝台灣站客戶服務。
檢調接獲檢舉指出,歐銻銻娛樂去年宣布停止愛奇藝台灣站會員經銷業務,並放棄愛奇藝於台灣地區的品牌代理服務後,多名員工轉入斯翠明科技公司,而斯翠明科技公司登記負責人趙善真也是歐銻銻娛樂員工。
檢調懷疑,斯翠明科技涉嫌取代歐銻銻娛樂,持續協助愛奇藝在台營運OTT TV,疑似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40-1條「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並在台灣地區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不得在台從事業務活動」規定,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15萬元以下罰金。
士林地檢署承辦檢察官為取得相關事證,昨天指揮調查局持法院核發的5張搜索票,搜索歐銻銻娛樂、斯翠明科技等地,以犯罪嫌疑人身分約談范立達、斯翠明科技登記負責人趙善真、總經理楊鳴3人到案,訊後請回。
(封面圖/翻攝自自愛奇藝網頁iqiy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