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新北地檢署官網)
一名李姓女
房客控訴在自己的租屋處被
螞蟻咬,傳
簡訊請
房東處理,房東不理,女房客之後又連續傳了大約400則簡訊,加上女房客還跟其他房客講述「房內有螞蟻窩」「房東不解決」「房東侵入我房間留下一根長髮」等,房東一氣告上法院。新北地檢署認為,女子連傳簡訊沒有達到脅迫程度,誹謗也無法證明,不起訴。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李姓女房客稱她被螞蟻咬傷後,將房內螞蟻照片、受傷診斷證明都傳給房東看,並質疑房東「是否侵入房間」但因為都沒有收到房東的回應,因此才會連傳400則簡訊給房東,並詢問其他房客「房內有無螞蟻」,內容提及遭房東誹謗及惡意扣留押租金以及房東不願意出面解決。
房東有請李女買殺蟲劑,但李女不接受還要求解除租約、退還2萬9000元押租金,因此房東告李女涉嫌誹謗與強制罪,新北地檢署認為,李女連傳簡訊的作法雖令房東感到騷擾,但未達強暴、脅迫程度。因無法確認李女是否有明確向其他房客說租爛屋、侵入房間等事,縱使李女有說這些話,也無法證明虛構事實,也沒有向不特定人散布,誹謗部分,此屬可受公評之事,認定證據不足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