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一名63歲的婦人在南投縣警察局擔任工友,不過她於2018年在騎車前往上班時自摔身亡,讓丈夫及3名孩子悲痛萬分,事後家屬還發現,婦人會自摔跟路面破損有關係,因此提出告訴,要求政府賠償,如今法院的判決也在近日出爐。
根據判決書,2018年12月5日上午,張陳姓婦人騎著機車要到南投縣警察局上班,沒想到在經過千秋路時,突然摔車倒地,接著撞上交通號誌桿,導致胸腹部出血、小腸橫斷等傷害,送醫搶救後不治,當時警方認為張陳姓婦人是自己失控自摔死亡,加上她有超車行為,所以不予賠償。不過後來張陳姓婦人的長子發現,母親出事的路段是有破損的。
▼家屬發現,婦人會自摔跟路面破損有關係。(圖為示意圖/東森新聞)
長子從2015年的GOOGLE之街景圖發現,當時路面就有瑕疵,到了2018年更直接惡化成路面高低落差2 公分、最寬處15公分和長度190公分的不平整情形,直到今年才鋪平,員警卻在報告裡寫路面是平整的,也提出張陳姓婦人酒精濃度為5.5mg/dL,可能是因為人在受傷時,會產生乳酸和乳酸去氫酶,認為吃素的張陳姓婦人當時正要去上班,根本不可能喝酒,讓長子提出告訴要求政府賠償,並控告當時的員警偽造文書。
南投地方法院在審理後認為,事發當時該地確實有路面破損的情形,加上有民眾看見,張陳姓婦人出事前有「彈了一下」,接著重心不穩倒地,這應該和路面不平有關,5.5mg/dL的酒精濃度過於輕微,亦無法證明張陳姓婦人有喝酒,所以考量這些情況,以及張陳姓婦人的丈夫因病一直仰賴她的照顧,判處南投縣政府要給丈夫219萬3582元,並給張陳姓婦人的3名兒子各140萬4667元。
▼南投地方法院判處南投縣政府要給丈夫219萬3582元。(圖/翻攝自google map)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