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位自認為外貌不佳的男子,盜用他人的照片在交友軟體認識女學生,並邀約一起享受一場愛的激戰,當時他欺騙對方自己有特殊癖好,要戴眼罩才可進門,過程中女學生意外脫下眼罩後才發現是「肥宅」!下秒被強行扭動好幾秒鐘,嚇壞怒提告對方。最後,法院判處男子3年2個月徒刑,並賠償女方40萬元。
根據判決書指出,北市一名郭姓男子在軟體上放出一張帥氣男模照,並邀約女學生在2018年11月某日的晚間11時30分左右,到住處發生性關係,當時女學生戴著眼罩進入一處燈光昏暗的房間,在進行性行為時,突然察覺郭男的身形似乎與照片不一樣,脫下眼罩後發現根本不是照片中的帥氣男模,嚇壞怒喊「不要,你不是那個人!」
▼女學生戴眼罩進入郭男家中,發現對方不是照片中的男模。(示意圖/與本案無關 / Pixabay)
沒想到,郭男竟然還是對女學生毛手毛腳,儘管對方不斷用手推阻,並表示不想發生關係「不要!」但郭男還是強制扭動了10幾秒鐘,讓女學生嚇到噴淚。事後,女學生崩潰和朋友痛訴這個驚悚的經歷,並主動聯絡遭到盜用照片的男模,透露郭男利用他的名字,邀約女生發生性關係,表示「因為我偶爾有在約,我覺得人各取所需,但今天我答應邀約,對方卻是非常噁心的肥宅,我當下以為快死了!」
▼女學生主動告知男模照片遭到盜用的消息。(示意圖/與本案無關 / Pixabay)
女學生最後也氣炸提告,郭男則表示當時因為性功能障礙,僅有請對方以嘴巴幫自己服務,且赴約本該要確認對方是否為照片本人,自己應該也要負起部分的責任。對此,台北地院法官依照女學生的驗傷紀錄,發現下體有郭男的DNA,且參考2人的對話,認定郭男確實在違反對方的意願下,強制發生性行為,最後判處郭男3年2個月的徒刑,並需要賠償女方40萬元。
▼台北地院判處郭男3年2個月的徒刑。(圖/翻攝自Google Ma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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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示意圖 / 與本案無關 / 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