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一線於今(18)日中午近12時發生一起嚴重死亡車禍,造成兩死兩輕傷,一輛轉彎的自小客車,被BMW攔腰撞上,自小客車在強力的撞擊下,駕駛當場失去呼吸心跳,而車上乘客也重傷,兩人緊急被送往醫院搶救。
據了解,這起事件發生在台一線嘉義水上鄉路段,當時81歲的自小客車駕駛載著同齡的妻子去看牙醫,沒想到回程卻碰上車禍。從行車紀錄器上可以看到,一台深藍色的自小客車當時正從北往南到路口要左轉,而黑色的BMW則從南往北直行,BMW疑似沒有注意到前方的自小客車,當場沒有煞車就直接攔腰撞上,巨大的撞擊力道讓車子瞬間就變形,零件也噴落一地。
▼台一線於今日中午近12時發生一起嚴重車禍。(圖/東森新聞)
深藍色的自小客車在撞擊後男性駕駛當場失去呼吸心跳,一旁副駕駛座上的女性則是重傷昏迷,而黑色的BMW則是衝撞進了旁邊的民宅,車頭全撞毀了,車上的1男1女則僅受到輕傷,自小客車的2人被救出時均無生命跡象,緊急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身亡。現場目擊者表示,自小客車的兩人都在夾在車裡,「駕駛座的先生已經翻白眼了,然後都一直流鼻血,全身都一直流血了,老太太還會呻吟,但是叫了沒有反應」。
▼深藍色的自小客車遭BMW攔腰撞上。(圖/東森新聞)
事發後警方也對黑色BMW的駕駛進行酒精檢測,確認其並無酒駕,而自小客車的駕駛則是尚無法進行酒測,警方初步判定轉彎車沒有禮讓直行車,而直行車也未注意車前的狀況才會釀成此禍,研判雙方都有肇責,然而確切的肇事責任仍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
▼黑色的BMW衝撞進了旁邊的民宅。(圖/東森新聞)
事實上,交通局指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7款「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規定,在95年以前是「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但直行車尚未進入交岔路口,而轉彎車已達中心處開始轉彎,直行車應讓轉彎車先行」,所以很多民眾還保留在未修法前的觀念。
因此交通局也特別呼籲大家,駕駛人應有「轉彎車必須讓直行車」的路權觀念,並沒有轉彎車先達中心處就較直行車優先的規定。而轉彎車應等對向無來車或對向來車距離尚遠才可通過;至於轉彎車的停等位置,若繪有左彎待轉區標線,應在其範圍內等待左轉;若無則應於本身行駛車道延伸線之中線位置停等,不可停於路口內對向來車車道延伸處,以免被對向直行車撞到。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