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人在進行性行為時,往往因情緒太激動,會傷害到他人!就有一名男子花錢把按摩小姐帶出場到汽車旅館,但過程中男子疑似是因為太興奮,竟張口猛咬按摩小姐的脖子,導致她脖頸布滿傷痕,一氣之下決定提告,法院判決也在近日出爐。
判決書指出,一名陳姓男子在2018年到台北一間按摩店消費,以購買4小時鐘點的方式把一位按摩小姐帶出場,2人先是前往KTV唱歌,接著到旅館開房間,不過陳姓男子卻在過程中不斷啃咬按摩小姐的脖子,讓對方頸部紅腫受傷、兩邊佈滿齒痕及傷口,恐怖行為就好像電影中的吸血鬼,讓按摩小姐氣得提告。
▼男子花錢把按摩小姐帶出場到汽車旅館開房間。(圖為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同時,按摩小姐也指控她並不是自願和陳姓男子發生關係,表示對方有拿刀威脅她;陳姓男子則喊冤指出,他並不知道按摩小姐脖子上的傷口是怎麼造成的,也強調他和對方是性交易,否認自己有強迫行為。案件在經過法院審理後發現,按摩小姐的供述前後不一,因此認定雙方為性交易,至於陳姓男子也確實有咬傷按摩小姐,為不確定故意(行為人認識結果發生之危險性,縱然沒有希望其發生的意志,卻有放任發生的意思)。
台灣高等法院在審理後,考量陳姓男子在性行為中咬齧按摩小姐的犯罪動機、目的、手段與所生危害程度,加上事發後他並沒有和解的態度,所以撤銷一審的無罪判決,判處陳姓男子要拘役20日,並易科罰金,以台幣1000元折算1日之為標準。
▼台灣高等法院判處陳姓男子要拘役20日。(圖/翻攝自GOOGLE M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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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