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陸軍特戰某營區一名林姓士官長,在2017年間2度趁女士官午休及酒醉後,撫摸對方胸部猥褻,其中一次甚至直接掀開對方的衣服伸手撫摸。事後女士官質問時,他還怒嗆:「摸一下會死喔?」女士官怒揭惡行,林男目前被依2個現役軍人犯乘機猥褻罪判2年徒刑,仍可上訴。
▼林姓士官長2度對女士官性騷擾。(示意圖 非當事人/翻攝自國防部發言人臉書)
判決書指出,2017年5月末漢光演習期間某日中午,營區內十分炎熱,林男以他的士官督導長寢室比較涼為由,邀約女士官到他那休息。未料,林男卻趁她睡著時撫摸她胸部,同年6月13日晚間7點多,因同袍退伍、晉升餐敘,她與同營區的男友、林男都出席餐會,席間她不勝酒力,返回營區時,林男刻意將她帶往自己的寢室,趁著她酒醉無力反抗,直接掀起她的上衣襲胸。女士官事後被帶回自己的房間,忍不住蹲地痛哭,男友得知後,她質問林男為何要這麼做,沒想到對方卻回嗆:「為什麼要講?」、「摸一下會死喔」。
▼女士官長遭林男2度襲胸。(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林男偵訊時否認犯行,辯稱第一次是因午休快結束,他見女士官好像很冷,於是幫她蓋浴巾,因此小心碰觸到胸部。第二次是因女士官酒醉才扶她回寢室休息,也有請連上弟兄去找她同袍與男友來照顧,對女士官稱「摸一下會死喔」,只是平常2人交情好的玩笑話。
桃園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為營區內男女有別,行為須更加約束,林男當時不僅違反值星官指示,也沒在第一時間請其他女性將女士官帶回休息,反而將她帶到自己的寢室,還支開女下士男友等人,此舉明顯違反常情,居心昭然若揭;至於第1次的指控,林男供詞前後不一,顯非可採。
▼林男被判2年徒刑。(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此外,林男身為女士官之直屬長官,卻未能克制自身情慾,2次對女方猥褻,造成女方身心受創,且犯後沒有悔意,至今未與女士官達成和解與獲得原諒,依2個現役軍人犯乘機猥褻罪判處分別判處1年、1年6月徒刑,應執行2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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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示意圖/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