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捷雙連站發生「超速車禍」事故糾紛!一名坐電動輪椅的藍姓男子與剛下樓梯的婦人相撞,婦人遭撞倒地、骨折送醫,事後雙方和解破裂,婦人氣得提告過失傷害。一審法官認定一旁牆面太高、擋住被告視線導致事故,判決無罪。但二審與最高院法官都認定被告時速約8公里,根據北捷規定已經超速,認定有過失,因此改判拘役30天、緩刑2年定讞。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