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警李承翰2019年7月,在火車上遭到鄭姓男子持刀刺腹,送醫急救後仍宣告不治。豈料,鄭男最後鑑定罹患思覺失調症,一審獲判無罪。李承翰命案的二審由台南高分院辯論終結,今(24)日宣判也已出爐。
鐵路警察李承翰的命案,在2019年宣判無罪,消息曝光後引起爭議,檢方也立刻上訴高院,李承翰的家屬也委託律師以及台南高分檢檢察官林志峯,希望可以請法官判定鄭男無期徒刑。今日的宣判結果出爐,台南高分院表示,鐵路殺警案二審判刑17年刑期,期滿後監護5年,全案可上訴。
▼鐵路警察李承翰因公殉職,一審宣判鄭男無罪。(圖/東森新聞)
據悉,嘉榮鑑定報告指出,鄭姓嫌犯犯案時有精神障礙,導致不能辨識傷人的行為違法,不過成大醫院精神鑑定卻認為,被告指有精神障礙,導致他辨識行為能力降低,而且精神障礙也是因為他自行停藥,如果未來繼續用藥,就可以有效控制,法律面來看,只可以減輕他的刑責據了解。對此,林志峯和李承翰父母一致認為,中榮民醫院為鄭男做的精神鑑定沒有證據力,林志峯表示,當時的鑑定醫師沈正哲是拿著筆電在吵雜的速食店跟被告訪談,且僅花短短2小時就完成報告,這樣的地點和時間,讓這份報告顯得過於草率,因此要求重新送鑑定。
當時一審結果出爐後,李承翰的年邁父母無法接受,不服上訴二審,但李承翰的爸爸卻在期間因胃出血宿疾,加上擔心兒子案件導致心情鬱悶,疑因胃出血到醫院掛急診,病情卻急轉直下,急救後仍宣告不治,享壽67歲。如今二審出爐,鄭男需面對17年刑期,雖然和原本希望的無期徒刑有落差,但李媽媽表示勉強能接受。
▼李承翰爸爸在上訴二審的時候,因胃出血宿疾而身亡。(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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