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八德區,去年7月14號晚間,主嫌高嘉聰因為不滿同事「葉姓男子」說人閒話,找來三名同夥持鐵棍毆打他,還強迫灌一整瓶高梁酒,導致葉姓男子不幸身亡。最後四人依共同殺人罪,被桃園地院判高嘉聰無期徒刑,其餘三名分別是11年至15年有期徒刑,家屬不滿再上訴。高院今天早上宣判,除了同夥之一的趙思凱,改判10年2個月外,其餘三人原判,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