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十月,台北市一名王姓男子把自家垃圾丟在路邊垃圾桶,剛好被兩名環保局稽查人員目擊,他嚇得跑向馬路,結果被撞身亡,檢方調查後,認為開車駕駛來不及反應,稽查人員依法執行公務跟車禍沒有因果關係,三人不起訴偵結。
把自家垃圾丟到路邊垃圾桶遭到稽查,男子嚇得狂奔,跑在斑馬線上撞上分隔島跌倒後,接著被經過轎車輾過,送醫搶救不幸身亡,2名稽查員和肇事駕駛被控過失致死,台北地檢署偵辦後,認為稽查員和駕駛根本來不及反應,偵結給予不起訴處分。
▼王姓男子把自家垃圾丟在路邊垃圾桶遭到稽查,他嚇得跑向馬路,結果被撞身亡。(圖/東森新聞)
事發過程中,稽查人員從後面告訴男子,並要他出示身分證明,第一時間也沒有追趕,沒想到當事人立刻拔腿狂奔,這時稽查人員感到相當錯愕,就離開現場,也沒有在後面追趕他。
▼檢方調查後,認為開車駕駛來不及反應並沒有過失,給予不起訴處分。(圖/東森新聞)
王姓男子丟了兩袋垃圾,裡面有尿布跟茶葉,明顯屬於家庭垃圾,環保局兩名劉姓跟魏姓巡查員,被指控在王姓男子跑走後兩人也追上,導致男子沒注意路口紅燈釀成死亡車禍,但警方調查兩名巡查員沒有追人。
▼王姓男子丟兩袋垃圾,裡面有尿布跟茶葉,明顯屬於家庭垃圾。(圖/東森新聞)
事發後家屬不願多談,不過檢方勘驗監視器畫面,並且傳喚目擊證人後,認為2名稽查員跟駕駛根本無法預測王男的行為也來不及做出反應,3人並沒有過失皆給予不起訴處分。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