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男子在2014年想找前女友談判,豈料沒有結果就持著鐵鎚,痛打完全不認識的退休女教師,接著再搶劫錢財,性侵得逞,並棄屍逃離現場。該案件多次判死,不過最高法院發回更審,認為有釐清之必要。最後,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在今(19)日,依強盜殺人罪,仍判處男子死刑。全案可上訴。
據了解,這起事件發生在7年前,離過婚的劉姓男子當時被女友提分手,立刻曠職不到公司上班,並且到前女友的住處閒晃,每次要求對方見面都遭到拒絕。劉男同年12月3日就帶著鐵槌,再次找前女友談判,但依然沒有結果,接著他就到高雄左營區哈囉市場的小公園內休息,沒想到他在飲酒後,情緒激動之下,看見59歲的退休女老師,就持鐵鎚狂歐。
▼劉男2014年持鐵鎚毆打完全不認識的陌生女老師。(圖/東森新聞)
當時,劉男把她拖到右前座,不斷往她頭部毆打,接著搶走對方皮包的2000元後,並性侵得逞,最後把她反鎖在車內,就立刻逃離現場。女老師的家人連絡不到她後,就立刻循線展開調查,最後在車內驚見她已經陳屍在裏頭,而調查女老師的遺體後發現,她的頭部有粉碎性骨折的狀況,全身有14處重創傷口,最後因為大量失血死亡。
對此,一審高雄地方法院認為劉男無再教化可能,依強盜殺人罪判處死刑。案件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後仍維持死刑。最高法院也2度發回更審,更一審、更二審仍判處劉男死刑。但是,劉男在2020年3月上訴最高法院後,法院認為罪刑攸關是否構成強盜殺人,有釐清的必要。最後,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更三審的結果在今日出爐,仍依照強盜殺人罪累犯,判處劉男死刑,且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
▼劉男第5度被判死。(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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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 / 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