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名少女從小開始,就遭到爸爸、祖父性侵,次數高達82次,少女一直忍到2019年時終於受不了,逃離家中向朋友求助,才讓此案曝光。對此,台南地院日前審理後,依法判少女父親8月刑期,繼祖父判7年10月,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指出,少女從2008年開始與父親同住,沒想到2011年某日,父親以為少女已經熟睡,悄悄進入房中撫摸少女臀部、大腿,但其實少女當下已經被父親的腳步聲驚醒,卻因為恐懼裝睡,隨後慘遭父親性侵。
少女在2014年時改與繼祖父同住,本以為可以脫離父親魔爪,結果反而卻是惡夢的開始,該名繼祖父知道少女的經濟、物質上都只能依靠他,卻在於2016年3月至2019年6月間逼迫少女和他發生關係,以兩周至少一次的頻率,於房間、住處外的農田,性侵少女高達81次,而在2019年6月27日時,繼祖父再次企圖硬上少女,但因少女不斷抗拒而作罷。
▼少女從小遭到繼祖父性侵。(示意圖/Pixabay)
事後,少女因長期不堪受辱,憤而離家出走,並在友人協助下報警處理。對此,少女父親、繼祖父於偵查、審理期間皆坦承不諱,法官勘驗相關事證後,確認2人犯行。
▼台南地方法院。(圖/GoogleMAP)
台南地院審酌,該父親因達成和解獲得少女原諒,最後依成年人對兒童犯乘機猥褻罪,將他判刑8月緩刑2年,而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於判決確定1年內參加法治課程教育3場次,且禁止對少女實施家庭暴力行為。
少女繼祖父至今未達成和解,台南地院審酌後,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對受照護之人利用權勢性交罪,共81罪,各處1年2月刑期,另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對受照護之人利用權勢性交未遂罪,判刑10月,共有期徒刑7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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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為示意圖/翻攝自免費圖庫PAKUTA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