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有一名陳姓女子和林姓男子在2009年辦理結婚儀式並宴客,不過2人卻沒有到法院登記結婚,沒想到7年後,陳姓女子的「公婆」竟因她遲遲未懷孕,加上沒登記為由要求2人分手,甚至換掉門鎖不讓她回家,行為相當誇張。對此,法院的判決也在近日出爐。
判決書指出,陳姓女子和林姓男子在1996年開始交往,隨後於2009年在台北晶華酒店辦理婚禮宴客,不過陳女因為不懂法律,加上林男騙她「有公開宴客及他人見證即算結婚」,所以一直沒有到法院登記,2人就這樣在一起生活了7年多,後來卻被林男的父母要求分手。
林男的父母表示,陳女一直沒懷孕加上沒登記結婚,要他們分手,這讓陳女相當震驚,急忙拉著林男要去登記,沒想到卻被對方以各種理由搪塞,後來林男更要求她搬走,狠心切割表示2人無任何關係,還直接把門鎖換掉,導致陳女無家可歸,讓她數10年來的付出全沒了。
▼陳姓女子和林姓男子在2009年辦理結婚儀式並宴客,不過2人卻沒有到法院登記結婚。(圖為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陳女心寒之餘也提起告訴,不過林男卻表示,2人已經有8年沒發生關係,加上是陳女不願意去登記結婚,可見她根本沒意願和自己在一起,又批評對方都在家裡卻不做家事,對生活毫無貢獻,直言2人僅能稱為如同未婚男女之同居關係。
▼林男表示,2人已經有8年沒發生關係。(圖為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不過新北地方法院在審理後認為,雖然2人未完成登記,但無損於他們確實存在結婚合意,加上陳女確實在林家付出許多心力,因此不採信林男說法,並依據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判處林男要賠償陳女170萬元。
(封面圖/翻攝自google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