尪偷吃國中同學 人妻驚見她嬌喊「早中晚都要」崩潰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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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一名男子和老婆於2002年結婚,怎料,在2019年間老婆發現老公手機中有和女生的曖昧對話,一問之下才知道對方是老公的國中同學,除了看到女子傳給老公「出浴照」以及兩人的親密出遊照外,還有「愛你」、「你可以愛我媽媽都不要嗎?」等對話,讓人妻當場崩潰,決定和老公離婚,並要求老公賠償200萬元、房子和車子,再向小三求償80萬元,日前判決結果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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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人夫外遇國中同學。(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 / 翻攝自pixabay)

 

根據判決書,人妻表示丈夫於2019年12月至1月間與該名國中女同學傳曖昧訊息,內容包括「愛你」、「你可以愛我媽媽都不要嗎?」、「我愛你爸爸就不要了」、「想你」、「明早要,明天下午也要,星期二晚上也要」、「好強」等,老公擔心訊息被發現,還刻意將女子LINE名稱改為男性友人的名字。此外,兩人除了曾單獨出遊、拍攝貼臉頰的親密合照外,老公還曾要求女子傳送「出浴照」,讓人妻相當崩潰,便與老公協議離婚,再向小三求償80萬元精神撫慰金。

 

▼老婆在老公手機中發現親密出遊照。(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 / 翻攝自pixabay)

 

該女子則主張,人妻與老公於2020年12月初辦理離婚,老公已依照調解筆錄內容賠償人妻200萬元、房子和車子,筆錄中也提到「夫妻倆均已拋棄基於婚姻關係所生的損害賠償請求權」,兩人已經離婚,自然不能再向他們求償,再加上,人妻受到的損害已經得到補償,因此也不能再向她求償。另外,女子表示,人妻所提出的證據有涉犯刑法妨害秘密罪的可能,正宮求償並無理由。

 

▼除了出遊照之外,還有小三的「出浴照」。(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對此,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女子沒有證據證明正宮是用破解密碼等不當方式侵入老公手機翻拍證據,而翻拍內容也無過分暴露女子與老公間的私密事,不違反比例原則,可作為證據,而且女子確實侵害到人妻權益,但基於拋棄損害賠償請求權,因此僅免除老公的賠償,最後判女子賠償人妻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封面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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