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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人妻34天偷吃17次!法官前描繪熟悉私密處 小王下場慘

2020/12/29 15:43 東森新聞 責任編輯 林承峰 字級:
讀稿
南投人妻34天偷吃17次!法官前描繪熟悉私密處 小王下場慘

日前有位人妻子在一個月內與其他男子幽會17次,不僅在男方住家留下激戰痕跡,也多次到摩鐵翻雲覆雨。人夫得知消息後氣炸提告,不過男子卻絕口否認,直到人妻清楚地描繪出他的性器官與丈夫的不同之處後,法院才不採信男方說詞,判處他賠償人夫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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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判決書指出,居住在南投的一位人妻,多次與葉姓男子發生婚外情,女方更是為了他,多次開車到雲林與葉男發生性關係,2人的愛情足跡遍及葉男住處以及摩鐵。更誇張的是,2人在34天內共享受了17次的幽會時光!人夫得知消息後深受打擊,精神狀況受到非常大的影響,決定要向葉男要求180萬的精神撫慰金。

 

▼人妻多次與葉男到摩鐵發生性關係。(示意圖/Pixabay)

對此,葉姓男子則是透露,自己與人妻在5月中旬到7月底,因為參加社會局辦理的職業訓練而認識,雖然2人感情要好,但是人妻僅是偶爾向他問及遇到的問題,頂多向他商借資料做參考,2人並沒有發生曖昧之情,也沒有逾越一般的男女關係。

 

雲林地方法院在審理此案時,接受人夫提供的車輛電子收費系統資料,不過仍然無法證實人妻與葉男有發生過性關係。因此,人夫提供法官葉男上半身裸照,以及錄影光碟,供法官做參考。

 

法官審酌後發現,人妻在一個月左右的時間,從南投開車到葉男在雲林的住處17次,且停留時間還長達10個小時,且人妻不僅對於男方的住處、家具擺放的格局都瞭若指掌,甚至可以清楚地描繪葉男與丈夫性器官間的差別。最後,法官選擇不採信葉男的說法,判處他應該賠償人夫25萬元,全案仍可再上訴。

 

▼雲林地方法院判處葉男賠償25萬元。(圖/翻攝自Google Maps)

(封面示意圖 / 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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